【48812】买榴莲虚重30% 商家“暗箱控制”电子秤被处分
近来,浙江省遂昌县消保委接到顾客孟某投诉,称其在中心首府邻近的活动小卡车摊上购买的榴莲存在短斤缺两现象。遂昌县消保委立行将投诉头绪移交给了遂昌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遂昌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头绪进行了现场核对,发现摊贩出售榴莲时运用的电子计价秤设有做弊功用。以2kg砝码为例,该电子计价秤按“M1”键显现为2.4kg,按“M2”键显现为2.2kg,按“M3”键显现为2.8kg,按“M4”键显现为2.6kg,按“防抖”键显现为3.2kg,按“计数”键显现为3.6kg,按“找钱”键显现为2.0kg,做弊规模为10%-60%。
顾客孟某所购的榴莲单价为52元/公斤,电子秤计量称重为3.77公斤,合计付出196元。孟某拒绝了商家代为剥壳的主张,回家自行称重发现只要2.9公斤,重量差30%,差价45元。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遂昌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分,并没收了具及违法所得。
首要,要求商家在称产品前按一下开关,重启电子秤,确认数值清零后再进行计量。
其次,一般商场内会有公平秤,顾客能够正常的运用商场上的公平秤进行复称对照。如在夜市等路旁边活动货摊,特别是购买榴莲等需剥壳的较重生果,可借用邻近其他货摊电子秤测验。
再次,商场上的计量用具都是需求通过有关部门校准检定的,顾客能够留心秤上是否贴有检定标识。
最终,消费的人在购物过程中如发现商家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告发,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记者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