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电子计价秤违法案例
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开展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一批计量违法案件,现
2024年5月21日,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怀集县怀城镇某水产品档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分别使用2千克和5千克的标准砝码称重,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4.060市斤和10.140市斤,称量结果超过允许误差,经广东省怀集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技术人员判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肇庆高新区大旺市场某熟食档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6月7日,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肇庆高新区大旺市场烧腊行业区某熟食档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分别用100克和200克的标准砝码称重,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0.26市斤和0.52市斤。当事人现场操作,通过输入预设密码,按电子计价秤上的单价1、单价2至单价7按键,在称重时会显示不同的重量。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端州区东湖市场111、109档某水产品档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5月22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州区东湖市场第111、109档的某水产品档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使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2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数值为2.2市斤,执法人员按电子计价秤的单价1、单价3、单价5、单价7键,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2.1市斤、2.3市斤、2.5市斤、2市斤,经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端州区东湖市场112档某某水产品店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5月22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州区东湖市场112档的端州区某某水产品店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使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数值为1.15千克,执法人员按电子计价秤的单价1、单价2、单价3键,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1.15千克、1.1千克、1.05千克,经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端州区东桥肉菜海鲜市场3A号某水产品店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5月22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州区东桥肉菜海鲜市场水产3A号的某水产品店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使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数值为2.5市斤,执法人员按电子计价秤的单价1至单价5键,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2.1市斤、2.2市斤、2.3市斤、2.4市斤、2.5市斤,经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六、端州区东桥肉菜海鲜市场某鱼档涉嫌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案
2024年5月22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州区东桥肉菜海鲜市场水产东3号的某鱼档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使用1千克的标准砝码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称重测试,显示数值为2.1市斤,执法人员按电子计价秤的M1至M6键,电子计价秤显示读数分别为2.1市斤、2.2市斤、2.3市斤、2.4市斤、2.5市斤、2.6市斤,经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计算机软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电子计价秤消费提示:电子计价秤作弊现象常见于超市、流动摊贩、水产市场、活禽市场等不易复称的场所。最常见的作弊手段是使用带有作弊程序的电子秤进行作弊。作弊程序一般是在开机过程中或开机完成后,输入预设的作弊密码即可启动作弊程序,通过面板上按键来控制缺斤短两的数量。
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众多购买的人,在使用电子计价秤消费时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查看合格标识。看电子秤是否有强制计量检定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如果没有强制检定合格标识或超过检定有效期,消费者可拒绝使用这台秤称重。
二、消费者可用贴身携带的物品进行称量验证,比如手机,先在准确的电子秤上称好手机重量,用手机作为标准物对商家的电子秤进行简易判定,如误差较大则可初步判定该电子秤称量不准确。
三、对于密码作弊的电子秤,可让商家关机再开机后再次进行称重(其间要求商家不能对秤进行按键操作),如商家拒绝,可怀疑该秤有作弊问题。
五、发现或怀疑电子秤不准时,保存好证据,及时联系集贸市场开办者或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肖宇程)